【常見問題】深圳公司清算的步驟
發布時間:2019-07-09 ; 更新時間:2021-12-11
一、成立清算組。
二、展開清算工作。
清算組自成立之日開始接管公司,開展下面的業務:
1、接管公司財產;
2、了結公司未了業務;
3、收取債權、清理債務;
4、分配剩余財產;
5、注銷公司法人資格,吊銷營業執照。
三、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。
四、提出清算方案。
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、編制資產負債表以及財產清單之后,擬定提出清算方案,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主管機關確認。
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:
1、清算費用;
2、應支付的職工工資、勞動保險費;
3、應繳納的稅款;
4、清償公司債務。
五、分配剩馀財產。
六、終結清算工作。
清算組在終結分配以后,應當制作清算終結報告,報股東會或者主管機關認可之后,申請注銷公司法人資格,吊銷營業執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