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常見問題】公司實際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的后果?
發布時間:2020-10-11 ; 更新時間:2021-12-11
答:或許會罰款,根據你公司的實際情況會有不一樣的處罰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第六十八條 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時候,沒有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,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;超過期限不登記的,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地址不同應該怎么辦?
答:把營業執照注冊地址變更成實際經營地址。
不變更地址會有一定風險,要是被工商行政部門查到,將會被列入地址異常,企業要是被認定“地址異常”,或許被工商局、稅務局認為是“走逃戶”,會導致不好的后果。企業的信用也會有所損害,企業法人、股東的個人征信也會被影響。
為了避免上面講的法律風險,建議企業選擇下面的應對策略:
1、要是經營地址發生變更,去做工商變更,把公司的注冊地址變更成經營地址;
2、成立分公司,把經營所在地的業務成立分公司;
3、要是關系到到稅收優惠、流轉稅可以在經營地繳納,也能夠讓總公司匯算清繳,所得稅讓總公司進行匯算清繳;
4、在公司的注冊地址安排文書信函的收發聯絡人,如此簽收的文件就能夠及時轉發到公司經營所在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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