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常見問題】深圳個體戶需要做賬
發布時間:2019-01-10 ; 更新時間:2021-12-11
深圳個體戶需要做賬
其實,個體戶和公司都是需要做賬的,工商、稅務的抽查面對的是所有商事主體,當然包括個體戶和各種類型的公司。但是很多個體戶不因為之前沒有記賬,隨便填寫數據,導致被列入“經營異常名錄”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十九條規定:納稅人、扣繳義務人按照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、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帳簿,根據合法、有效憑證記帳,進行核算。第二十四條規定:從事生產、經營的納稅人、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國務院財政、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保管期限保管帳簿、記帳憑證、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。另外,工商、稅務已經于2015年6月1日與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征信系統聯網,公司未注銷的情況下,必須做賬報稅 。否則法人及股東將有信用污點。
所以不管是公司還是個體戶,只要注冊下來,就得做賬報稅,即使是無經營無收入,無流水,也需要正常做賬報稅。